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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1日 星期五

都更開發快速(簡易)評估與案例


都更開發快速(簡易)評估與案例     吳錦宗

   最近與許多朋友、同學談到都更,發現台北市約有三分之一的人口都直接或間接参與都市更新,也都希望都更能如期圓滿進行,事實上沒有人希望社區鄰居中出現釘子戶,也不願自己成為社區重建、發展的阻礙。

   大家都知道都更在政府的獎勵、審核下,可說有百利而無一害,或保守的說一定是利大於弊,以更新前、後的價值論至少可以增值1倍以上,或更簡單的說1間舊房可換2間舊房,都更興建期間有拆遷補償費、免徵土地增值稅.....等優惠,但事實上都更的成功率太低,時間太長,主要原因是都更是一項新的事業,即使個別的建築師、地政士、估價師、營造商也很難洞悉全局,更何況老社區的年長者更不可能知道都更是什麼東西?不相信天下會有這麼好的事,不用花錢竟可換更大坪數的新房子,對建商的不信任感,對住戶間彼此的猜忌,辜負了政府的美意,也錯失了自己改善居住環境,增進財富的機會,這就是我們『都更服務』小組想到的商機,設法讓相關資訊透明、客觀、流通解決地主疑惑、服務地主平衡權益,讓大台北的都更條例修正後能如雨後春筍、蓬勃發展。

   茲提供本人多年經驗的快速評估方法,以解決初期參與都更的地主作為參考,若尚有要詳加說明者請與我聯絡!


ㄧ、都更概況
871111中央公布都市更新條例,台北市迄今核定實施104件,93年前核定計7件,93年核定5件,94年核定8件,9511件,9619件,9720件,9820件,9914件。其中已完工僅26件,施工中26件。

二、都市更新可行性評估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需符合下列規定:
()基地規模
()非空地過大
()十四項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需符合三項以上指標

三、協議合建比例速算法【模擬案例】
()  (造價 × 1.25 × 1.3 )  / 售價 = 實施者分配比例
       例ㄧ:○○區(商業用地)都更案    地上 ××F /地下 ×F
             造價:18/    
             售價:80/
             則實施者分配比例 = 18 × 1.25 × 1.3 / 80
                               36.56%
       例二:○○區(住宅用地)都更案    地上 ××F /地下×F
             造價: 18/      
             售價:100/
             則實施者分配比例 = 18 × 1.25 × 1.3 / 100
                               29.25%

四、分配量體試算
() 總銷坪
    土地面積 × 容積率 × (1+獎勵容積率) × 銷坪係數 = 總銷坪
  
五、都市更新實施方式
()協議合建方式
自行劃定以協議合建為主,但採「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依據合建契約條款進行權利價值分配並配合相關作業。

()權利變換方式
公辦都更先行協議底標,再行權利變換,但以更新後總值與共同負擔為分配比例,兩者擇優,故競標前需有地主更新前後權利鑑價、共同負擔計算及權利變換試算,以縮減兩者差異。

六、協議合建分配方式
    坪數主義轉換為價值選配

七、全案了解 (地塊財務分析)
    私地主參與都更可能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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