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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8日 星期一

未建立政府、地主 和業者間良好協商機制及信任平台,監察院糾正內政部



都更機制不彰 監院糾正內政部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5日電)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李炳南等人提案,針對都市更新制度未建立政府、地主
和業者間良好協商機制及信任平台,糾正內政部。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召集人洪德旋上午在監察院記者會表示,監察
院至少接到15個都市更新陳情案,政府、地主和業者三方缺乏信任是最大問
題,造成都更成效不彰,本質扭曲;委員會因此通過監委李炳南、劉玉山和
黃武次提案,糾正內政部。

李炳南指出,監委針對都市更新制度通案性調查後,認為內政部有3點疏失,
包括未積極推動建立有關都市更新私權爭議案件的法院外仲裁機制和非營利、
非政府組織,提供政府、地主和業者間的對話平台,「放任爭議未決」。

李炳南說,現行的都市更新以民辦為原則,公辦為例外,不只無法落實增進
公共利益,也造成私人利益衝突糾紛不斷,內政部未就現行都市更新推動方
式的缺失積極檢討謀求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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