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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8日 星期一

未建立政府、地主 和業者間良好協商機制及信任平台,監察院糾正內政部



都更機制不彰 監院糾正內政部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5日電)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李炳南等人提案,針對都市更新制度未建立政府、地主
和業者間良好協商機制及信任平台,糾正內政部。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召集人洪德旋上午在監察院記者會表示,監察
院至少接到15個都市更新陳情案,政府、地主和業者三方缺乏信任是最大問
題,造成都更成效不彰,本質扭曲;委員會因此通過監委李炳南、劉玉山和
黃武次提案,糾正內政部。

李炳南指出,監委針對都市更新制度通案性調查後,認為內政部有3點疏失,
包括未積極推動建立有關都市更新私權爭議案件的法院外仲裁機制和非營利、
非政府組織,提供政府、地主和業者間的對話平台,「放任爭議未決」。

李炳南說,現行的都市更新以民辦為原則,公辦為例外,不只無法落實增進
公共利益,也造成私人利益衝突糾紛不斷,內政部未就現行都市更新推動方
式的缺失積極檢討謀求改進。

2012年10月4日 星期四

都更各階段投入之產業別--我國尚缺專職参與都更之公司




我國目前尚缺乏專職參與都市更新之公司,爰尚未形成都市更新產業。
都市更新具有綜合性、長期性及合作性等特質,於各階段參與之產業各有不同,依實施階段分為前置作業、更新中及更新完成等階段投入之產業類型說明如下
1-3 都市更新處理方式於各階段投入之產業別
處理方式: 重建

前置作業

1.整合機構
2.工程技術顧問業(規劃設計)
3.建築師(建築設計)
4.都市更新會或都市更新業(都市更新事業機構)
5.不動產估價師
6.都市更新投資信託業
7.信託業

更新中

1.營造業
2.建築材料供應業
3.建築師(監造)
4.建築經理業
5.銀行業
6.不動產代銷經紀業
7.地政士
8.會計師
9.不動產投資信託業


更新完成

1.景觀及室內設計業
2.建物裝修及裝潢業
3.油漆及防蝕工程業
4.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5.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6.不動產仲介經紀業
7.不動產買賣業
8.不動產租賃業
9.觀光旅遊業、零售批發業、服務業、餐飲業、金融業、百貨商
場等產業

備註:
1.前置作業: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議核定前各項工作。
2.更新中: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議核定至興建完工報請備查階段。
3.更新完成:指完工使用及營運階段。
4.資料來源:摘錄自[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行政院99年11月16日
                      院臺鍵字第0990062966號函核定

2012年10月3日 星期三

資訊透明不等於專業知識!



   文林苑事件很多人認為起因於資訊不公開透明,王家說不知道其住家被劃入都更範 圍,這問題要解決其實不難,如每次的開會通知要求里長負起告知都更劃定範圍內所有住戶開會期日的責任,加以現在修法朝向提高各階段門檻,若規定住戶同意比例達50%才能送事業概要,則預定實施者至少須發二年以上的時間整合,事業計畫送核後,若還有住戶說不知道本社區正在進行都更那是不可能的事!
   但是,我想有了相關資訊尚不能決地主的疑惑,無法配合推動都市更新,因為資訊透明不等於都更知識豐富,大家知道都市更新知識領域含括都計、建築、估價、營造、地政、稅務、市場、管理、法律等等多項專業,實非一般人短期內所能了解,且達到一定程度。
   因此地主應加強學習專業知識,或是委託可信任的機構代理社區與建方議價就顯得非常重要!政府近日雖成立了非官方組織"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作為地主與建方間的協商平台,但以台北市已掛牌700多件來講,人力仍尚不足,所以,我們希望以志工的精神來協助推動,讓台北市民"喜歡都更,歡喜都更"!讓台北市真正的好好看!

辦理都市更新流程
都市更新主要分為「劃定更新地區或單元」、「都市更新事業概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四個階段。
說明:
1.
劃定更新地區或單元:透過擬定都市更新計畫,來進行劃定更新地區或劃定都市更新單元。更新地區是由政府劃定,更新單元則是由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依相關規定申請(申請更新單元劃定詳Q55)。
2.
更新單元劃定後,由申請人,取得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數及面積超過1/10以上同意門檻,舉辦概要公聽會後,向市政府申請核准事業概要。
3.
事業概要核准後,由實施者整合更新單元內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之意願,並取得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規定之同意比例,並舉辦事業計畫公聽會後,擬具事業計畫申請報核程序,由主管機關審查,經過公告公開展覽30天,提請審議會審議通過後,由市政府核定實施,如果是採協議合建即可進入計畫執行階段,採取權利變換實施,則尚須擬定權利變換計畫。
4.
事業計畫核定實施後,實施者要依照計畫的內容進行權利變換意願調查及土地相關權利的協調處理,並委託三家估價公司,進行估價,並通知相關權利人參與選配,依照選配的結果擬定權利變換計畫,辦理報核程序。權利變換計畫經過審議通過後,由市政府核定實施,即可進入計畫執行階段。

·       資料更新: 2011/11/10 09:30
·       資料維護: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2012年10月2日 星期二

北市老屋想都更, 十四項指標須符合三項以上


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環境評定標準

編號
內容
容易指標
指標3

RC屋齡30年的建物面積超過1/2
指標9
不組足耐震標準(即78年以前)的棟數超過1/2
指標6
距捷運站、重大建設、觀光據點200公持尺(以基地邊緣量測)
指標8
4樓以上棟數戰1/3以上,且
4樓以上有1/2以上無電梯,法停低於戶數
不亦指標
指標1
非防活火構造超過1/2
指標2
現有巷道寬度小於6米隻長度達1/2
指標4
結構破損棟數達1/2
指標11
合法建物建蔽率大於法定建蔽率,且
合法建物容積未達法容的1/2
困難指標
指標5
合法建物不符分區之面積達1/2
指標7
無化糞池棟數達1/2
指標10
道路未開閉闢面積達1/2
指標12
平均每戶居住水準低於62.6㎡(約19坪)
低於93.9㎡戶數達1/2
指標13
已指定之古蹟
指標14

面積3000㎡以上或完整街廓,且
人數與面積均超過3/10同意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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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日 星期一

都更處今天將成立「都市更新協檢服務櫃台」



腰斬 北市都更僅55

中山區剩8信義區數量增

20121001
邱煜婷.報導

台北市的都市更新退燒了。據北市都更處「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核准數量統計,今年至9月底,北市僅有55件通過比去年少了近一半。前3名為信義區13件、士林區10件、中山區8件;信義區年增6件,反而以往屬都更熱區的大安區、中山區下跌,中山區從去年23件下滑到今年僅8件。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表示,都更光走劃定更新單元、事業概要、事業計劃、權利變換等程序就要5年,加上修法等影響,使都更看似變冷,但事實上,「有需要的人還是會都更,冷卻的其實是想買老公寓投資的投資客。」至於信義區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數量多,丁致成分析,可能因為信義計劃區房價仍高,周圍老公寓都更後還有增值空間,今年才有較多案送件。
北市府為加速都更審核速度都更處今天將成立「都市更新協檢服務櫃台」,預計每件都更案可縮短2~3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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